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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3-17 15:08:00点击次数:5220次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与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DESY)合作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每年选派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初期主要资助中国博士后赴DESY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全国每年资助10人以内,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提供每人每月1000欧元生活补助和保险。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博士毕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获得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雅思IELTS 6分以上或同等水平托福TOEFL成绩者优先)。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五)专业领域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 

(六)在职人员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和程序 

(一)岗位需求 

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请查看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材料内容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下载申请表(附件2)《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 

申请人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报表》(《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需翻译成英文)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经过认证的成绩单(包括最终学分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水平证明(例如CAE或IELTS、TOEFL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请人下载附件3的《“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位申请人一份。 

(三)确定资助人选方式 

材料申报上交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预选,并由德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其申报单位。对于获资助人员中的拟进站人员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进站手续。 

四、有关要求 

1.请于3月17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送至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务必真实准确。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3.申请人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4. 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等须准备好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复印件,在预选通过后提交。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梦迪 

电  话:0431-86176928 

                                                         人事处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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