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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学院联盟光学与精密机械分会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营口路77号

邮编:130033

联系电话:0431 - 8617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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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成员的条件:

分会加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分会章程,遵守本章程有关内容;

2) 必须是中国内资科研机构或内资企业,独立法人,守法经营,资信良好;

第十二条申请加入分会的单位应提交入会登记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分会成员的权利:

1)参与分会发展重大决议和事项的讨论和表决;

2)有权就分会应组织实施的项目、分会的发展提出建议;

3)有权向理事长提议召开理事会;

4)对分会技术成果的使用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

5)有权以优惠方式参加分会举行的各种交流、培训活动等;

6)在不影响分会及其他成员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提出退出分会。

分会成员的义务:

1)以推动分会成员的共同发展为己任,积极维护分会成员共同利益,为分会的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献计献策,推进分会建设;

2)拥护和遵守本章程,执行分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和各项规定,保守分会技术秘密,维护知识产权;

3)全力维护分会的权益和声誉,不得以分会名义从事有损分会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

4)指定专人负责同分会秘书处联系,以利开展日常工作;

5)按照分会理事会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为分会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可能的支持;

6)在项目(专题、课题)启动后、阶段目标完成之前,分会成员不得随意退出分会。一旦被批准退出分会时,应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确保正在执行项目(专题、课题)总目标的实现,否则须承担因其退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7)不设置障碍影响分会技术成果的转移和推广。